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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“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”和“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1/6/3 作者: 点击数:1390

京教函〔2021〕230号

各有关高等学校:

   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提升教师团队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印发的《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京发〔2018〕12号)要求,决定继续开展2021年“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”和“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”评选工作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    “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”评选范围为:北京地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负责本科人才培养的教研室、研究所、实验室、教学基地、实训基地等基层教学组织。

    “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”评选范围为: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当前在本科教学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、北京地区高校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。

二、评选名额

    2021年将评选表彰30个左右“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”、40名左右“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”(含10名左右继续教育教学管理人员)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

    育人效果显著。团队能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人才培养契合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教学理念和手段先进,教学内容完善,教学方法科学,重视实践创新教育,能够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践,培养学生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,学生受益面广。团队能够深入开展本科教育教学改革,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,改革成果已经显现,成果经验具有可推广性。

    团队结构合理。团队带头人应为本专业领域在职教授,长期从事本科生教学工作,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,师德高尚、治学严谨,课程思政建设成效显著,具有很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。团队全体成员应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,整体育人效果突出。团队应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、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,年龄、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,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。

(二)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

    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,注重理论学习,熟悉本科教学管理业务,甘于奉献、廉洁自律,在开展专业课程教材建设、推动本科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、组织各项教学活动中成绩突出,有较强的服务意识,能够创新性地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。

四、申报评选方式

    根据上述评选条件,每校原则上推荐1个“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”候选团队、1位“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”候选人(继续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可限额外申报1人),经学校遴选并公示后向市教委推荐。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候选团队和候选人进行评选,经市教委审定后正式公布结果。

    市教委将对“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”和“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”进行表彰,并予以相应政策支持,鼓励团队和管理人员强化高校教学改革,提高育人水平。

五、申报要求

    各校组织填报《“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”申报书》和《“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”申报书》,于2021年6月28日前将材料(汇总表、申报书)word版本和盖章后的pdf版本发送至邮箱jwgjczhao@126.com。

附件:

  1.2021年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推荐汇总表

  2.2021年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汇总表

  3.2021年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申报书

  4.2021年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申报书

北京市教育委员会

2021年5月25日